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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园安全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06 字号:[ ]

 

各学院、机关部处及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学校秋季开学后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从即日起,请各单位在本部门所管辖的范围内开展全面的安全自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查重点内容

(一)用电安全。重点查找不安全用电行为、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电气线路及电源安装敷设不规范、电气产品质量存在缺陷等问题。在电器产品使用管理上要完善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严禁出现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对存在线路老化、插板松脱等安全隐患,及时报修。

(二)清理可燃杂物。按照职责分工对所辖办公室、实验室、教室、宿舍、库房、机房、设备间、地下空间、人防工事等地的可燃杂物立即进行清理,严禁在实验室、高层建筑的管道井、公共走道、地下空间、建筑顶层、外露台等重点区域,堆放可燃物、易燃物,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堵塞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校园地面公共区域、各垃圾点可燃杂物、家属区周边、管道井及房顶的枯叶、杂草等地点由后勤物业部门负责清理。

(三)电动自行车管理。严禁在学校建筑物内(包括办公室、教室、体育馆、库房、楼道、大厅等各类室内空间)停放电动车或放置充电电池。在校园充电区域内,按规定为电动车(电池)充电,严禁在建筑物内充电。教务处、图书馆加强教室和图书馆安全管理,严查严管在教室和图书馆内为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情况。杏林学苑、国际学院要加强宿舍管理,把好入口,加强巡查,对在室内为电动车(电池)充电的违规行为从严处理。

(四)危险化学品管理。涉及放射性、剧毒、易制毒、易制爆、麻醉品、压缩气体等化学危险品的实验室,所在单位要检查相应化学品保管、使用和记录工作。重点检查 “五双”制度(双人保管、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运输、双人使用)落实情况,易制毒、易燃(如乙醇、石油醚、乙醚)等危险化学品的存放情况(严禁超量存放),气瓶(钢瓶)安置固定及使用保管情况等。

(五)生物安全管理。检查实验人员遵守国家关于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相关标准和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情况,进入实验室个体防护情况,病原微生物样本使用与保管情况,生物实验垃圾处理情况。严禁在实验室超范围操作病原微生物,严禁在实验室内饲养实验动物,生物实验产生的废弃物严禁直接排放或擅自处理,必须严格分类集中处理。

(六)规范水、燃气安全使用。各单位要落实好本单位安全责任,开展水、燃气及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安全检查,对存在老化或损毁等安全隐患,及时报修。

(七)网络安全。开展系统安全自查,排查风险隐患,确保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建立信息系统资产工作台账,全面排查和彻底清除所有“双非”系统(网站)和“僵尸”系统(网站),避免发生网络安全事件。

二、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以自查重点内容为主,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就政治安全、治安防范、消防安全、生产安全、实验室安全、生物安全、危化品安全、食品安全、网络安全、心理健康等方面开展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梳理自身安全隐患。对于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形成安全工作台账(见附件),于9月17日前报保卫处(电子邮箱:sybw@ccmu.edu.cn)。

近期保卫处将在部门自查的基础上,联合相关部门在国庆节前开展专项安全检查。

 

保卫处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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