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及直属单位:
2025年寒假及新春佳节临近,为加强假期校园安全管理,维护良好秩序和安全环境,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寒假及春节期间安全保卫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及时开展安全教育和提示。寒假前,各单位要结合岁末年初工作重点和冬季安全工作特点,认真开展与师生员工相关的各类安全防范教育,重点做好防火灾、防交通事故、防滑冰溺水、防踩踏、防诈骗及防冬季呼吸道传染病和其他重大传染病等安全提示提醒,督促所属人员严格执行北京市烟花爆竹禁放要求,提高广大师生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避险自救技能。假期留宿的同学和服务保障人员要自觉遵守校园管理规定,严禁留宿校外人员、夜不归宿及在校内聚众饮酒等行为。
二、严密组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矛盾纠纷化解。各单位要提前部署安全检查工作,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所管辖责任区域、各类房间、场地等进行全面检查排查。重点查找安全用电、房间管理、设备设施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漏洞,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对无法及时整改到位的要落实专项措施、专人负责,确保安全。各职能部处和相关单位要加强校园水、电、气、暖、电梯、餐饮、消防、监控、车辆充电设施等运行安全保障及实验室、食堂、教室、图书馆、宿舍等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检查排查。各级领导要聚焦单位重点领域和人员,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努力把各种不确定因素化解在源头。放假前,学校领导将带队开展重点单位(部位)安全检查(计划详见附件)。
三、加强防火安全责任落实。各单位要结合《2024年首都医科大学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方案》《首都医科大学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要求,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责任,坚决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寒假前,要积极组织清理所辖区域的可燃物、易燃物,确保不占用疏散通道;各类房间内不超负荷用电,不私拉乱接电线;假期闲置的电脑、空调、饮水机等电器设备要及时断水断电。同时加强师生员工宿舍安全管理,坚决杜绝违规用电和在室内吸烟等现象。后勤管理处要安排专人对校园绿化带的枯叶、杂草、杂物等易燃物及时进行清理和湿化。假期中有施工项目的单位,应提前到保卫处备案,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加强监管,规范动火,严防事故发生。
四、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假期中有实验任务的单位要明确实验室安全负责人,针对易出现的实验安全风险,组织好实验安全培训教育,开展经常性安全巡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要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实验室、危化品管理规定和设备使用操作规程,严禁将实验试剂、残液残渣乱倒乱放或出现失管失控。实验室内严禁堆积纸箱、杂物等易燃物品,保持疏散通道畅通。
五、严格校园安全综合防控。保卫处将全面加强校园安全管控措施,维护假期校园安全秩序。寒假期间,右安门校区北校园北门关闭,机动车和人员一律从东门进出,电动自行车一律从南门进出。请近期停放在北区电动自行车停车场、假期有使用需求的师生,放假前将车辆驶离北区停车场。校卫队将加大校园治安巡逻力度,加强对重点部位、校园盲区及夜间的巡逻巡查;校园微型消防站、反恐应急分队等应急处置力量将全时保持在位,并加强应急处置演练,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能快速有效处置。其他各校区要根据实际和周边环境特点参照执行。
六、落实各级各类值班值守制度。寒假期间,设有值班的单位要按要求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保持在岗在位,发现问题或隐患及时处置。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发生案件或不安全情况及时向学校总值班室和保卫处值班室报告。未设独立值班的单位要安排专人定期对本单位或部门管辖区域进行安全巡查,确保假期不失管失控。
七、做好假期安全服务保障。为做好广大师生、员工寒假期间安全服务保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户籍业务:寒假期间集中办理时间为每周二、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1月28日(除夕)至2月4日(初七)不办理户籍业务。
办公地点:第二教学楼101保卫处综合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83911263。
2.校园卡业务:假期中需要补办校园卡的师生,可到第二教学楼南大厅自助打卡机补办。
3.交通业务:机动车、电动自行车入校权限集中办理时间与户籍业务一致,如有需求,请按程序在企微“平安首医”中提交有关材料申请办理。
4.其他事项:办理携物出门证、动火证等其他安全工作相关事项可随时与保卫处值班老师联系。
保卫处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83911269。
附:2025年寒假前安全检查计划
保卫处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