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不间断电源管理的通知
各学院、机关部处及直属单位:
12月13日凌晨,核磁楼内不间断电源由于电池老化发生冒烟,幸未造成严重后果。目前,老化电池已被更换,其他整改措施正在落实中。
为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坚决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现就有关要求强调如下:
1.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不间断电源管理和使用单位承担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应切实履行管理职责。
2.后勤与基建管理处负责学校公共区域UPS、EPS运行使用及保养更换,相关单位负责本单位的UPS、EPS运行使用及保养更换。
3.12月底前,相关单位要自行组织完成UPS、EPS自查摸排工作,重点掌握设置场所、设备类型、蓄电池组设置情况、安装时间、设备(蓄电池)使用年限和维护保养等情况,建立台账。
4.相关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定期进行安全性能检查检测,加强日常安全管理,按照UPS、EPS技术规范进行使用和报废更换。
5.相关单位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完善处置机制,一旦UPS、EPS发生冒烟起火时,能够及时正确处置,将危害降到最低。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