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部处及直属单位:
2017年暑假临近,为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确保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学校2017年暑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暑期安全稳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党政主要领导履行好第一责任,亲自研究部署本单位暑期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假期安全提示,切实把安全责任层层分解,层层落实。
二、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暑假前,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针对夏季易出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认真开展夏季防火、防盗抢、防诈骗、防溺亡、防人身侵害、防交通事故、防实验事故、防饮食事故、防恐怖袭击和防自然灾害等“十防”安全教育提示,增强广大师生员工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全面开展安全自查,对所属办公室、配电室、实验室、地下室、宿舍、库房、锅炉房、机房等空间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保卫处将会同有关部门,在放假前一周对学校各单位进行重点抽查。
三、强化对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一要加强图书馆、学生公寓、机房、报告厅等楼宇和房间安全管理,必须做到人走电断,人离水断,锁门关窗。二要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明确假期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巡查和监督,提高发现隐患和处置突发情况的能力;严格落实各项实验操作规程,严禁将实验残液残渣乱倒、乱放,实验室内严禁堆积纸箱、泡沫板等易燃物品,保持室内外通道畅通。三要加强水、电、气、电梯、消防、技防等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做好日常检修维护,严格落实各项巡检制度,强化巡防值守。四要加强对食堂的安全管理。要按规定启用门禁,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操作间;要严把食物采购关,严格落实购、运、存、用、收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严禁违规操作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严防食物中毒。
四、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管理。暑假期间,外出探亲、购物、旅游的师生员工,要强化自我保护意识,不轻信他人谣言和诱惑,严格遵守社会公德,注意个人财产和生命安全。各学院要掌握留校学生的情况,了解和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各校区及杏林学苑、国际学院要加强学生公寓管理,提示留校住宿同学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严禁在校园非吸烟区域吸烟、留宿校外人员、夜不归宿、乱拉电线和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五、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放假期间,学校涉及施工项目的单位和部门,要加大对施工单位的监管力度,明确安全责任人和项目安全负责人,安全施工、文明施工,防止因野蛮施工损坏通讯光缆、电缆、供水、供气管道和其它公共设施。要加强工地防火安全管理,各用工单位要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防火宣传教育,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宿舍、工棚和库房等处的安全检查,落实夏季防火安全管理各项要求,及时清除工地内的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工地人员在宿舍内使用“热得快”、电炉、电锅等违章电器,严禁酗酒、赌博、打架斗殴及在校园内乱串。
六、积极做好校园防汛工作。按照学校防汛工作整体安排,结合7月10日召开的暑期防汛部署会议要求,各单位和部门要各司其职,严格落实。后勤部门加大对防汛物资器材的准备工作,结合已有经验,制定假期防汛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后勤专业人员值班;保卫处加大雨天巡查力度,区分重点区域和部位,定人、定岗、定位,全力做好汛期校园安全保卫工作。
七、严格落实各级各类值班制度。凡设有值班的单位或部门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明确责任、坚守岗位、提高警惕、认真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发生案件或不安全情况须及时向学校总值班室和保卫处报告。未设独立值班的单位或部门,假期要有专人定期对本单位或部门管辖区域进行安全巡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八、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服务。右安门校区暑假期间将采取全封闭式管理,其他各校区要针对治安和校园周边环境特点参照执行。保卫处将全面加强校园综合管控,严格控制校外无证车辆、出租车和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各楼宇全时启用门禁系统,校园重点要害部位实时动态视频监控;校卫队加大校园治安巡逻力度,加强对易发案部位、地段的巡逻控制,应急处突力量全员全时在位,及时联动响应。
为方便广大师生员工办理户籍相关事宜,暑假期间,保卫处每周二、周五9:00—11:30、13:30-16:00将集中办理。
各单位假期期间有组织活动的,请于7月14日前将《校园活动审批报告表》和《集体外出活动审批表》报学校保卫处106房间。
保卫处假期值班电话:
校园“110”:83911110
保卫处电话:83911269
南校园:83950000
西校园:83911930
校卫队:83911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