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员工: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管理,维护良好的校园交通秩序,保障校园交通安全,营造良好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环境,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根据相关交通法规和学校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交通安全意识和法规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驾驶,减速慢行,礼让行人,停车入位,主动配合执勤人员履行校园交通管理职责。
二、校内道路机动车限速10公里/小时,出入校门认真观察,减速避让,确保安全;严禁占用车道、消防通道、安全通道,禁止鸣笛,临停车内不得离人;未经允许,禁止各类机动车驶入步行街。
三、行政楼地下车库仅对行政楼办公人员开放,东门入口和地下车库入口设置的车位显示屏余位为零时,请勿驶入,可将车辆停放至其他停车区;地下一层为公务来访车辆停车区,无关车辆不得停放。
四、非机动车限速10公里/小时,步行街内严禁载人骑行;通过进业桥须下车推行;停车时须有序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准乱停乱放,禁止占道阻碍交通。
五、公务来访车辆入校实行网上预约,组织大型活动等集中入校的校外车辆超过10辆以上的,需提前3天向保卫处申请,其中大巴车须经保卫处登记备案后方可入校。
保卫处将加大管理力度,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提示、警示、约谈手段,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确保校园交通安全,敬请全体师生员工自觉配合。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