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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劳动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3 字号:[ ]


各学院、机关部(处)及直属单位:

为确保“五一”劳动节期间校园安全稳定,根据校工作实际,现就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安全意识、重视安全工作

各单位要按照学校一贯强调的要求,充分认识安全稳定的保底意义,结合现阶段疫情防控重点和春季安全工作特点,认真开展防疫情、防火灾、防诈骗、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侵害等各类安全教育提示,有效提升师生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尤其要提醒师生员工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有效维护自身安全利益。

二、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安全管理

在假期继续使用实验室的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实验室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行业规范,督促PI尽心尽责,从严控制人员出入,及时清理易燃物,管好门窗和用电等设施设备,确保实验室安全。要严格落实危化品管理各项要求,加强检查和巡查,重点加强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放射源、气瓶等高危源管理,做到万无一失。各学院及相关职能部处加强对动物实验的管理和监督,严防生物安全事件发生。

三、严格入校管控,实施封闭管理

放假期间,右安门校区北校园、南校园、西校园实施封闭式管理,北校园北门、南门全天关闭,禁止人员、车辆通行(应急、抢险等特殊车辆除外)。北校园东门、西校园大门人行通道及全校各楼宇门禁全时启用,需刷卡进出,人员通过后及时关闭,防止陌生人员尾随进入。学校体育场馆、教室、报告厅等公共场所一律不对外开放。其他各校区参照执行。

四、加强信息报送,做好应急处置

设有值班的单位或部门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坚守岗位,认真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未设独立值班的单位或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对本单位或部门管辖区域遇到的突发情况,第一时间进行处置。落实信息报送要求,及时上报各类影响安全稳定的信息,不得瞒报、漏报、迟报(保卫处值班电话83911269)。遇到重大安全突发事件,各单位主要领导应及时到达现场,启动应急预案,果断、正确处置。相关部门要与属地对口业务部门加强沟通,协同配合,及时、妥善处理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

五、突出防范重点,组织安全检查

各单位要根据学校劳动节假期安排,抓好本单位的安全自查整治,组织专人对本单位进行全面安全自查和巡查,做到无死角、全覆盖。要把实验室、办公室、宿舍、地下空间、教室、机房、库房、图书馆、档案馆、食堂、锅炉房、配电室、车库等场所和部位作为检查重点,着重检查责任落实情况以及消防、水、电、门、窗等设备设施管理、运行和使用情况,坚决清理易燃可燃物品和其它杂物,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涉及施工项目的单位和部门,要加大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宿舍、库房等区域的安全管理,及时清除易燃易爆物品,确保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保卫处将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在放假前组织对各单位进行综合检查。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2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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