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及生活秩序,保持校园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校具体实际,现将校园非机动车、机动车管理及行人出入校要求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非机动车管理
(一)电动自行车管理
对入校电动自行车实行注册登记(电子标签)管理制度。必须遵守校园 “车辆先停放,人员后入校”的管理规定。
1.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办理条件及流程
线上申请:在校师生通过“首医企微-平安首医-综合服务-办事大厅-非机动车入校权限”如实填报有关信息;校内家属、合作服务人员通过微信“首都医科大学服务号-功能申请-非机动车入校权限申请”如实填报有关信息。
审核审批:保卫处工作人员在收到申请信息后进行材料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可收到相应提示。如收到驳回通知,说明车辆不符合入校要求或提交信息不完善,请按照提示补充申请材料。
领取标签:收到申请通过信息24小时后,申请人须携申请车辆到北校园南门门卫室,由工作人员现场核验粘贴标签。
【提示:二手车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请慎重购买,确需购买的务必办理过户手续】
2.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规范
经过暑期以来的校园综合整治,右安门校区电动自行车专用停车场已全部建设完成,共四个停车区1201个停车位,即北校园南区停车场(389个车位)、北校园北区停车场(209个车位)、南校园停车场(437个车位)、西校园停车场(166个车位)。
(1)电动自行车停放规范。停车场实施停满限流管理措施,当车位已满时,后来车辆将无法进入,可选择停放在校园周边社会道路非机动车停车区。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需通过专用闸机通道,停放在划定的停车区域内,不得在车位内斜停、横停、一车占多个车位,不得占用通道影响其它车辆出入。停车后人员步行入校。
(2)电动自行车充电规范。为降低充电时发生火灾的概率,学校针对右安门校区不同停车场实行不同的充电模式。北校园南、北两个停车场仅设置充电柜,南校园、西校园停车场仅配建充电桩,车主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在不同校区停放及充电。非充电车辆不得长时间占用充电车位,禁止电池长期存放于充电柜。严禁携带电池进入室内充电,一经发现将取消电动自行车入场资格,并根据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责任人做出相应处理。
3.违规处罚措施
(1)按照我校《电动自行车停车场管理规定》,对违规停放、长期停放的车辆将实行扣分管理(详见《电动自行车扣分规则》)并短息提醒。第一次违规,仅提醒不扣分;再次违规,将扣除相应分值;扣满12分后,取消该车辆6个月入校权限,满6个月后方可重新申请。
(2)严禁违规改装车辆,一经确认,永久取消入校权限。
(3)停车场内已授权车辆入场后连续60天无出场记录的,将被移至暂存点。联系车主无果或七日内无人认领的,将按照僵尸车处理程序进行清理。
电动自行车违规扣分规则
违规 类别 |
闯卡 进入 |
越线 停放 |
堵塞 通道 |
违规 充电 |
长期 停放 |
违规 入校 |
人车 不符 |
分值 |
3分/次 |
3分/次 |
6分/次 |
6分/次 |
6分/次 |
6分/次 |
12分 |
注释 |
系统未识别或强行进入停车场,扣3分。如造成设备损坏,须照价赔偿。 |
在车位内斜停、横停、一车占多个车位,或车辆垂直投影超出停车线的,扣3分。 |
车辆停放在车场内通道,影响其它车辆正常通行的,扣6分。 |
有飞线等不安全充电行为的,扣6分。 |
入场后连续45天无出场记录的,扣6分,此后每3天加扣1分。 |
车辆入场后,未经允许擅自将车辆搬入校园内的,扣6分。 |
电子标签严禁转卖(转送),如出现人、车、标签不符的,扣12分,并取消车辆入场资格。 |
(二)自行车管理
仅对本校师生员工开放自行车入校权限,入校自行车必须严格遵守校园交通管理规定。
1.自行车进出校园通道
(1)右安门校区自行车进出北校园可走北门和东门闸机通道,南门仅限行人和电动自行车通行。
(2)自行车进出南校园可走南校园北门闸机通道。
(3)住在西校园师生的自行车需向保卫处申请电子标签并授权后,方可在西校园通行。
2.自行车校园骑行、停放规范
(1)自行车骑行规范。骑行自行车要遵守交通规则,靠右行驶,骑行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严禁超速、逆行、带人、双手离把、在骑行时接打电话或接发信息等不安全行为,通过进业桥时,须下车推行,严禁在上下坡及桥上骑行。
(2)自行车停放规范。目前,右安门校区共设立19个自行车停放处,其中,北校园17处、南校园1处、西校园1处。自行车必须在停车处标线内整齐、有序停放,随时落锁,防止被盗。
3.违规处罚措施
(1)对违反校园交通规则的骑行人,以批评教育为主;不接受批评教育和屡教不改的,将取消其自行车入校权限。
(2)未停放在指定停车区的自行车,一经发现,会将车辆搬离并移至就近有停车位的自行车停车场。对于多次(≥3次)不按规定停放的,将暂扣其自行车,直至其接受批评教育并承诺遵守校园停车规定。
(3)对于占用学校空间资源长期停放的自行车,学校将定期移至在待清理区,对于待清理区停放超过1个月且无人认领的车辆,学校保卫处将会同属地公安部门,按照废旧自行车处理办法进行集中清理。
二、校园机动车管理
(一)已授权车辆管理
符合条件的在职教职工、校内家属区居民以及运行保障服务商车辆,应及时在企业微信相应入口或到保卫处申办、更新本年度机动车通行证。具体办理条件请查阅每年春季开学发布的办理车证相关通知要求。
(二)临时入校车辆管理
1.公务来访车辆
公务来访车辆需由在编教职工通过线上程序进行申请,并由学院(部门)负责人审批通过后授予相应权限。审批路径:“企业微信-平安首医-综合服务-办事大厅-公务来访车辆预约”。
2.其它社会车辆
(1)车上人员有入校权限、但车辆没有入校权限的,经门岗执勤人员核实后可放行车辆入校,依据社会车辆停车收费标准计时收费;如遇校园重大活动需交通管制时,禁止社会车辆入校。
(2)人员和车辆均无入校权限的社会车辆禁止入校。
(三)车辆行驶、停放及充电要求
(1)入校机动车必须按照校园道路标识行驶,主动避让行人。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禁止鸣笛;学校图书馆西侧至博雅楼西侧之间南北主路为校园步行街,无特殊情况禁止各类机动车辆通行,确需进入的,车主或校内承接单位需提前向保卫处报备,严禁擅自搬离阻车设施自行进入。
(2)入校机动车必须停放在机动车停车场内,入场时应按引导标线行驶,一车一位,线内停放。如车位已满,需听从交通指挥员指挥,按序停放。
(3)校内充电桩仅对注册登记的电动汽车开放,社会车辆无充电权限。已办理本年度机动车通行证的,可到保卫处申请充电权限。车辆充电应严格遵守充电桩使用管理规定,规范停车,不得长时间占用充电车位。
(四)违规处罚措施
依据《校园机动车违规扣分规则》,对违规车辆实施扣分处罚并短信提醒。第一次违规仅提醒不扣分(危险驾驶除外);再次违规,将扣除相应分值;扣满12分后,将取消该车辆6个月入校权限(办证已收取费用不退),满6个月后方可重新申请。严禁出现酒后驾车、无证驾车以及在校园内练车、飙车等危险行为,一经确认,永久取消入校权限,并按规定上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校园机动车违规扣分规则
违规类别 |
违规行车 |
违规停车 |
危险驾驶 |
分值 |
3分/次 |
3分/次 |
6分/次 |
12分 |
注释 |
校内鸣笛、 超速行驶(>20公里/小时)。 |
占道停车、 停车不入位、 在车位内斜停、横停、一车占多个车位。 |
堵塞车场通道、消防通道、人行通道,影响车辆、人员正常通行的。 |
出现酒后驾车、无证驾车以及在校园内练车、飙车等危险行为的,一经确认,扣12分,永久取消入校权限,并按规定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
三、行人出入校门管理
按照教育系统要求,为确保校园秩序,进入校园人员需核验身份,具备入校权限者方可通行,无权限者不能入校。
(一)师生员工
学校师生员工可通过刷校园卡、刷脸、刷身份证等多种方式出入校园。如遇问题,可前往保卫处综合服务大厅(二教楼101)办理解决。
(二)校友
校友在微信“首医校友”小程序注册成功后刷身份证出入校。
(三)学生亲友
在校学生可为亲友申请一周内任一天入校权限,通过“学校企微-出入校申请-学生亲友出入校申请”完成,亲友刷身份证出入校。
(四)办事及来访人员
来校办事及来访人员需由校内对接单位的在编教职工为其报备,无需单位领导审批,通过“学校企微-出入校申请-外来人员出入校申请”完成,外来人员刷身份证出入校;对于持有护照等外籍人员,通过“学校企微-出入校申请-非居民身份证用户入校申请”完成,外来人员刷报备的护照等有效证件出入校。
(五)社会人员
其他社会人员须通过微信“首都医科大学服务号”预约当天或次日出入校时段,因校园资源承载力有限,为保障正常教学科研秩序,预约时段为:周一至周五18时至21时;周六、周日6时至21时。入校时,须持本人实体二代居民身份证,经右安门校区南校园大门指定闸机刷脸完成人证核验后即可入校。如遇校内重大活动,将调整开放时间并及时发布通知告知。
保卫处交通管理咨询电话:83950609
保卫处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83911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