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全体教职员工及家属:
为更好地服务和保障学校中心工作,维护校园交通秩序,确保校园交通安全、畅通,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现对办理2019年度机动车通行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条件
通行证分为公务、教工、家属、临时四类,具体办理条件详见附件1《首都医科大学机动车通行证办理条件》。
二、办理时间、地点
(一)集中办理
3月1日至3月29日,每周一8:30--11:00、周二至周五8:30--11:00和13:30--17:00办理。新机动车通行证将于2019年3月30日启用。
(二)平时办理
新机动车通行证启用后,如未及时办理的,可于每周二或每周五8:30--11:00、14:00--16:30到保卫处办理。
(三)办理地点
集中办理地点:保卫处104办公室。
平时办理地点:保卫处106办公室。
三、办理流程
(一)初办
1.申请:个人详实、准确填写《首都医科大学机动车通行证申请表》(附件2),仔细阅读承诺事项,由本人签字确认。
2.审核:按要求准备相应材料,提交保卫处审核。如有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取消办证资格。
3.缴费:按照收费标准缴费,保卫处开具收据。如需发票,将开具发票所需信息留存保卫处,发票开出后,通知本人领取。
4.发证:由保卫处根据相关规定对车辆授权,发放机动车通行证。
(二)续办:已办理上一年度车证人员,如符合条件需继续办理的,无需填写申请表,携带校园卡等个人身份证明资料、旧机动车通行证,经保卫处复核、按照标准缴纳费用后,交回旧证、领取新证。
(三)补办:通行证遗失的,可在工作日到保卫处申请补办。
四、有关要求
1.车证一经发放,不论何种原因,不予退费;不论在年度中何时办理,收费标准不变。
2.通行证只限本车使用,不得转借、租售、伪造、复印。如有违规,保卫处收回通行证,将相关车辆加入系统黑名单,禁止入校。
3.居住在校内申请办理两辆车通行证的,一辆车办理一张通行证,对每张通行证均按标准收费。不办理第三辆车。
4.为解决居住在校外人员车辆限行问题,如有需求,可提出第二辆车授权,在一张通行证上标明两辆车车号,收取一张通行证费用。两辆车同时在校园内停放时,将对其中一辆车计时收费,经东门缴费、驶出。自2019年3月30日0时0分开始实行。不办理第三辆车。
联系人:周玉平 联系电话:83911109
保卫处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