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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24 字号:[ ]
 

关于做好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

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机关部处及直属单位:

  2015年“中秋”、“国庆”将至,为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上级和学校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节日期间安全保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节前,各单位要认真开展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做好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安全出行和饮食卫生等常识的宣传,强化师生员工遵纪守法和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同时,要全面开展安全自查,单位主要领导亲自带队,组织相关人员,对所属办公室、教室、会议室、操场、报告厅、演播厅、实验室、食堂、机房、库房、宿舍等区域认真进行排查,重点检查防火、治安、生物、食品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从9月24日起,学校领导将带领由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学校重点单位和要害部位进行检查,进一步督促问题整改,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二、加强对楼宇和房间的安全管理。房间无人时须切断空调、电脑、饮水机等电器设备电源,防止电器短路或长时间运行发生火灾事故。不准在办公室内存放贵重物品、大量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准将办公室、实验室、机房的钥匙擅自交给学生或无关人员保管或使用。

  三、加强对留宿学生的安全管理。各学院要掌握留宿学生的情况,了解和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各校区及杏林学苑应加强学生公寓管理,提示留校住宿同学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要加强值班和巡查工作,做好相关检查记录。留宿学生严禁在宿舍内吸烟;严禁留宿校外人员;离开房间时关窗锁门;禁止乱拉电线和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四、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各用工单位要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加强对他们的防火宣传教育,坚决防止发生火灾事故。严禁在施工现场及宿舍内吸烟、电动自行车充电;严禁在宿舍内酗酒、赌博、打架斗殴、使用热得快等违章电器;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坚决杜绝火灾隐患。

  五、加强生产安全管理。涉及施工项目的单位和部门,要加大对施工单位的监管力度,明确安全责任人和项目安全负责人,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防止因野蛮施工损坏通讯光缆、电缆、供水、供气管道和其它公共设施。对易燃和危化品保管场所以及实验室、机房、配电室、锅炉房等重点部位,相关责任主体要切实落实制度,加强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六、保证外出旅游安全。凡以学校或学院名义组织学生离京外出活动的,必须有家长同意,并办理人身伤害保险,有专门的教师或工作人员带队,明确安全负责人,确保学生安全。使用学校公车集体外出仅限于市内,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遵守《首都医科大学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安全责任人,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出车前要对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查,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学生外出参加集体活动租用社会车辆的,必须使用有客运资质企业的车辆,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七、严格落实值班制度。设有值班的单位和部门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明确责任,坚守岗位,提高警惕,认真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发生案件或安全事故及时报告。未设独立值班的单位或部门要有专人定期对本单位或部门进行安全巡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八、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服务。各校区要针对各自特点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水、电、气、热、电梯等设备设施安全运行。学校保卫处24小时值班;各楼宇全时启用门禁系统;校园重点要害部位实时动态视频监控;加强校园治安巡逻,加强对易发案部位、地段的巡逻控制,及时发现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926日前,请各单位将《集体活动外出审批表》和《校园活动审批报告表》报保卫处106室,联系电话:83911109

首都医科大学保卫处

20159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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