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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关于做好国庆节和十八大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29 字号:[ ]
 

各学院、机关部处及直属单位:

  “十一”国庆和党的十八大召开临近,为了维护校园良好的秩序和环境,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使大家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喜迎十八大胜利召开,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国庆放假和十八大期间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安全和防范意识

  各学院(校区)、各部门在放假前要对本单位的师生进行一次针对防火、防盗、防骗、防交通事故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同时,进一步做好高校涉日维稳工作,引导师生员工冷静、理智、合法有序的表达爱国热情,做到不听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参与影响社会和学校稳定的各种社会热点或敏感问题的炒作。

  二、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各学院(校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大检查。检查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延伸到每一个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和角落。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定人、定责、定期整改,对当前难以整改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问题。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隐患整改情况、安全防范措施到位情况等;

  (二)所属单位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水源、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完好情况;

  (三)各种车辆、大型设备、大型器材等安全运行状况;

  (四)所属单位的防盗门、防护栏、技防设备完好状况;

  (五)实验室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源等危险物品的保管情况;

  (六)锅炉房、配电室、机房等设备运行及安全情况;

  (七)学生宿舍用电、防火、防盗等安全情况;

  (八)校内食堂及饮食摊点的食品卫生安全情况。

  三、加强学生公寓管理

  各校区及杏林学苑、国际学院,要切实落实学生公寓管理制度,加强值班和巡查。留校住宿同学要严格遵守宿管规定,严禁在宿舍内留宿校外人员;离开房间时关闭门窗;禁止乱拉电线和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四、确保施工工地安全

  有基建施工任务的单位,要加强施工现场监管,切实落实项目经理负责制,明确专人负责施工场地安全巡查和值班,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五、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各学院(校区)、各部门要安排好节日值班,不得使用临时工和学生单独值班,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坚守岗位;值班期间,必须确保通讯畅通。节日期间如发生各类事故、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本单位领导和保卫处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或漏报。请各单位将值班表于9月28日前报学校保卫处(第二教学楼107房间)。

  六、加强校园治安管理、确保校园安全

  国庆节期间,学校将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校外无证车辆、出租车和闲杂人员进入校园,严防不法分子骚扰滋事或有人伺机搞破坏活动;各楼宇将全程启用门禁系统。

  “校园110”报警求助电话: 83911110

  保卫处值班电话:          83911269

祝全校师生员工和家属节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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