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员工:
为满足广大教职员工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学校已在校本部和西校园更换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目前第二教学楼西北侧充电桩已经安装调试完毕,拟定于11月16日开始运行。为确保教职员工安全使用充电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位置及数量
1.校本部:行政楼地下车库3台交流慢充;第二教学楼西北侧6台交流慢充。
2.西校园:视频监控与指挥控制中心北侧空地3台直流快充;地下车库2台交流慢充。
二、收费标准
根据校长办公会决定,按照不对外、不盈利、不亏损原则,暂定收费标准为0.6503元/度电(含电费0.5003元/度电和服务费0.15元/度电)。设备超过质保期后会适当增加维保费用,如有调整会及时发布通知。
三、使用方法
1.请提前下载特来电APP,通过手机号码注册成功后,扫描充电桩上的二维码启动充电。
2.系统实施充电白名单制度,仅限特来电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登记备案手机号码注册的特来电APP用户使用充电桩。请如实填写个人信息(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20180038@ccmu.edu.cn。
3.如微信、支付宝绑定手机号码与特来电APP注册手机号码一致,可通过微信特来电小程序、支付宝扫一扫功能扫描充电桩上的二维码启动充电。
四、注意事项
1.充电前请查看充电设备是否有损坏或异常情况,如有问题可通过拨打服务电话400-130-0001咨询,由专业人员进行解决和维修。
2.充电时须按照正常步骤操作,严禁随意操作。
3.充电过程要保证车辆处于静止和熄火状态,不可随意挪动。
4.新能源汽车充电时须有序停放。不充电或充电完毕的车辆请及时移走,以方便其它新能源汽车充电。
5.非新能源汽车请勿占用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
6.请持有原优科新能源充电卡教职工于11月16-28日到保卫处(第二教学楼106办公室)办理登记退费。
五、咨询电话
学校服务咨询电话:010-83911109
六、故障报修
保卫处
后勤与基建管理处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