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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关于组织开展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02 字号:[ ]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一警六员”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工作》的通知(防安办字〔202021号)精神,进一步提升我校教职员工消防安全基本素质,决定组织开展针对消防重点单位(部门)的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方案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20201112 日下午430分,北校园食堂前空地。

二、培训对象

1.保卫处全体保安人员(微型消防站全体人员);

2.后勤与基建管理处相关各部门1人(食堂、锅炉房、物业、电力);

3.杏林学苑相关人员1人;

4.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相关人员1人;

5.各二级学院负责安全人员1人;

6.实验动物部负责安全人员1人。

三、培训内容

1.灭火器“灭真火”操作;

2.消火栓“出真水”操作;

四、培训目标

通过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培训对象普遍达到“小火会用灭火器、大火会用消火栓”的要求,确保受培训人员成为“见火不慌、抬手就灭”的准消防员。

五、培训教员

保卫处将邀请辖区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员和消防救援站消防员作为教员对上述培训对象进行培训,再由培训人员做为本单位教员对本单位其它人员进行培训。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灭火技能是火灾防控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成年人应该掌握的基本火灾扑救技能。各参训单位要将此项工作作为提升消防安全水平的头等大事来抓,指派专人负责参加培训并做好后期本单位其它人员培训计划安排。

(二)注重质量,务求实效。各参训人员要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实操实训,严禁走过场、流于形式。同时各参训人员在今后培训本单位人员时也要严格按照标准实施,力求做到熟悉使用灭火器及消火栓。

(三)强化意识,落实责任。要以此次实训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消防意识,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认真贯彻《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文件精神,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各单位请于 116 日下班前,将参训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保卫处邮箱:sybw@ccmu.edu.cn

联系人: 陈

电 话:83911262


                                   保卫处

                                                           20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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