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机构设置 工作动态 通知公告 服务指南 安全教育 规章制度 下载专区
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0年寒假和春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15 字号:[ ]


各学院、机关部(处)及直属单位:

2020年寒假、春节即将到来,为确保校园安全稳定,让师生员工欢度平安祥和的假期,根据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的要求和学校领导指示,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寒假和春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各单位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党政主要领导履行安全第一责任,亲自研究部署本单位寒假和春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制定具体措施,切实把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地抓实。

二、加强隐患排查整改。放假前,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做到无死角、全覆盖,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要把实验室、办公室、宿舍、地下空间、教室、报告厅、机房、库房、图书馆、档案馆、食堂、锅炉房、配电室、车库等场所和重点部位作为检查重点,着重检查责任落实情况及消防、水、电、气、暖、饮食等设备设施运行和使用情况。要针对冬季严寒特点,做好相关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防止管道冻裂跑水等情况发生,并做好应对准备。要按照保卫处《关于清理可燃杂物的通知》(20191227日)要求彻底清理易燃可燃物品和其它杂物,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保卫处将在放假前,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单位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三、认真开展安全教育。放假前,各单位要采取不同形式,针对不同对象特点,对师生员工普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一是交通安全教育。提醒返乡探亲和外出旅游的师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乘坐正规运营单位的交通工具,

得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步行时注意观察交通情况,避免被撞伤、碰伤。二是人身安全教育。晚间出行要结伴,在校园内如遇危险及时向校园“110”报警求助;不在河、湖等结冰区域逗留,不到未开放的冰面游玩;远离人员密集场所,避免拥挤和踩踏事件发生;遵守有关燃放烟花爆竹规定,采购正规厂家生产的烟花爆竹,在规定区域燃放。三是财产安全教育。年终岁末是盗窃、电信诈骗案件高发期,各单位要重点教育和提醒师生增强防范电信诈骗意识,不和陌生人交谈,不轻信相关信息,妥善保管个人财物,防止丢失、被盗、被骗。四是饮食安全教育。提醒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注意食品卫生和饮食健康,

暴饮、暴食;与亲友相聚不要过量饮酒。

四、扎实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各单位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将责任明确到岗位、到人员。要严格执行防火规定:人员长时间离开房间务必切断电源;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建筑物内给电动自行车、滑板车等车辆或电池充电;严禁在校园非吸烟区域吸烟。寒假前,学校将对学生公寓、食堂、在建工地等重点防火单位(部位)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督促相关单位整改隐患。另外,根据《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我校属于消防重点单位,校园内所有区域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违反规定者将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五、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各相关学院要切实履行安全职责,按照《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及危化品管理工作的通知》(20191230日)要求,严格落实实验室管理规定,把安全意识、安全责任和要求贯穿实验全过程,做到责任明确,操作规范,通道畅通,整洁有序,确保实验室安全。要督促PI履行安全责任,明确安全员和具体职责,按照要求开展安全监督和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实验中出现的隐患问题。

六、加强外来人员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或主管单位负责管理劳务派遣、基建施工、维保等务工人员。用工单位应建立外来人员信息台账,人员变动后要及时更新,并报保卫处备案。要对外来人员开展一次集中教育,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教育,及时发现和化解不稳定因素。要严格要求,加强检查。未经学校相关部门批准,校内所有房间不得留宿校外人员;不得酗酒、赌博,严禁违规接线和使用大功率电器。后勤与基建管理处要加强对科研北楼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建筑施工单位进校要与保卫处等相关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务工人员专人管理要求,防止各类违法事件及安全事故发生。

七、加强校园综合管控。寒假期间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保卫处将严格管控外来车辆入校,拒绝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各楼宇全时启用门禁系统, 实行24小时视频监控,加强校园值班巡逻和应急演练,加强对易发案部位、地段的巡逻控制,应急处突力量全员全时在位,微型消防站时刻待命,随时联动响应。

八、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设立值班的单位或部门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坚守岗位,认真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未设独立值班的单位或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对本单位或部门管辖区域进行巡查,发生突发情况,第一时间进行处置。落实信息报送要求,发生重大或紧急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学校行政总值班室和保卫处,不得瞒报、漏报、迟报。

九、加强应急处置。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要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针对性演练。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果断正确处置。相关部门要与属地对口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协同配合,落实校地警协作机制,形成共保平安合力。

寒假期间,117日、121日、131日、24日、27日、2119:00—11:3013:30—16:00集中办理户籍相关事项。

如需为电动汽车充电卡解锁,请到博济楼238室,电话:83911273

110日前,请各单位将《首都医科大学大型活动审批表》和《首都医科大学集体外出活动审批表》报学校保卫处106房间审核备案。



保卫处

201913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  首都医科大学保卫部(处)
校园“110”:83911110  值班电话:83911269  传 真:83911263
邮 箱: sybw@cc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