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教工委关于加强“十一”期间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学校党委的有关要求,学校各单位全力以赴,协同配合,从学校整体利益出发,结合各自实际,切实做好“十一”国庆期间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维护了校园的安全和稳定。
“十一”前夕,按照学校党委的要求,保卫处下发了《关于做好学校“十一”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在安全检查、安全教育、信息报送、值班值守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按照通知要求,学校各单位,首先对本单位所属区域普遍进行了安全检查,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排除安全隐患;其次,以不同的形式,对本单位全体教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内容包括防火安全、交通安全、治安安全等,进一步增强了教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保卫处专门组织力量,对右安门校区及其它校区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学生宿舍、施工工地、食堂、锅炉房、配电室、图书馆等重点部位,针对发现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措施,提出相关整改意见和要求,力争做到检查一处,放心一处,安全一处。
“十一”期间,学校加大管控力度,主要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校园实行半封闭式管理。门卫严格执行查验制度,对出入人员、物品加大检查盘查力度,严禁闲杂人员出入校园;二是加强值班值守。领导带班,实行信息“零”报告制度;三是加强网络监管,实行24小时实时监控;四是加强校园巡逻。保安员全天巡视,形成有效威慑,发现可疑迹象和事故隐患,及时报告,及时排除;五是加强楼宇守护。对进出各楼宇人员登记,对楼宇内的重点要害部位、防火重点部位,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安全。